一天早晨,我和妻子正在吃早餐,女仆送来了一封电报。电报是歇洛克·福尔摩斯发来的,内容如下:
得二日空闲否?有人自英格兰西部电告我博斯库姆溪谷惨案事宜。盼君与我同往。彼处空气景致皆佳。11:15自帕丁顿启程。
“你觉得怎么样,亲爱的?”我妻子和我相对而坐,这时便看着我问道,“你想去吗?”
“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决定,眼下的事情多着呢。”
“噢,安斯特鲁瑟会替你做的。这阵子,你脸色都有点儿苍白了呢。我觉得调剂一下会对你有好处。再说了,你不是一直都对歇洛克·福尔摩斯先生的案子很感兴趣嘛。”
“想想他有件案子带给我的收获,我要是不感兴趣的话,那就是不知感激啦。”我回答道,“不过,要去我就得赶紧收拾行装,因为我只有半个小时的准备时间。”
且不说其他结果,阿富汗的戎马生涯至少把我变成了一个手脚麻利、随时可以启程的旅行专家。我的旅途需索寥寥无几、简单易办,这样一来,还没到半个小时,我就已经拎着手提箱上了马车,辚辚驶向了帕丁顿车站。歇洛克·福尔摩斯正在月台上来回踱步,身穿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,头戴一顶紧贴脑袋的便帽,原本瘦长的身形便显得更瘦更长。
“你能来真是太好了,华生。”他说道,“对我来说,有了一个绝对可以信任的同伴,局面就会大有改观。地方上提供的帮助总是毫无价值,甚至还可能失于偏颇。麻烦你去占着角落里的那两个座位,我去买票。”
除了福尔摩斯带来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报纸之外,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。他在报纸堆中翻来找去,找到有用的材料就读一读,其间还时不时地停下来做做笔记,想想问题,就这样一直过了雷丁。这之后,他突然把所有的报纸卷成一个大捆,塞到了行李架上。
“你读过跟这件案子有关的报道吗?”他问道。
“一个字也没读过,我有些日子没看报了。”
“伦敦新闻界没有对案情进行详尽的报道。我刚才一直在翻近期出版的各种报纸,想了解案情的细节。就我找到的材料来看,它似乎是一件极其难破的简单案子。”
“你这话有点儿自相矛盾啊。”
“同时又绝对可以自圆其说。特异之处几乎总是会成为破案的线索。案子越是平淡无奇,要彻底弄清楚也就越是困难。不过,具体到这件案子嘛,他们已经对死者的儿子提出了非常严重的指控。”
“如此说来,这是一桩谋杀案喽?”
“呃,只能说是估计如此。有机会进行亲身调查之前,我绝不会想当然地认定任何事情。这样吧,我按我自己目前的认识把情况给你介绍一下,尽量说得简短一点儿。
“博斯库姆溪谷在赫里福德郡乡下,离罗斯不算太远。那一带最大的地主是约翰·特纳。此人在澳大利亚发了财,若干年前重归故土。他把自己名下的哈瑟利农庄租给了一个名叫查尔斯·麦卡锡的人,那人也是从澳大利亚回来的。他俩在澳大利亚即已相识,回国定居之后尽量往一块儿凑也很正常。两个人之中显然是特纳比较富裕,麦卡锡因此就成了他的佃户。与此同时,他俩似乎保持着完全平等的关系,因为他俩经常聚在一起。麦卡锡只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,特纳也只有一个同样年纪的女儿,两个人都没有妻室。他们似乎是刻意避开了周围那些英格兰家庭的社交圈子,过着一种隐遁的生活。不过,麦卡锡父子都很喜欢运动,经常在那一带的赛马活动当中露面。麦卡锡有两个仆人,一男一女,特纳家里的人就多了,至少也有六七个。这两家人的情况我只了解到这么多,下面来说说案情。
“六月三号,也就是上周一,麦卡锡在大约下午三点的时候离开哈瑟利农庄里的房子,走路去了博斯库姆池塘那边。那是个小小的湖泊,由博斯库姆溪谷里的那条溪流扩展而成。当天早上,他曾经带着男仆去了罗斯,并且跟男仆说,自己必须抓紧时间,下午三点还有个重要约会。赶赴那个约会之后,他就没能活着回来。
“哈瑟利农舍离博斯库姆池塘有四分之一英里远。当时有两个人看见他从农舍和池塘之间的那片地方走过,其中之一是个老妇人,报纸上没提她的名字,另一个则是特纳先生雇的猎场看守,威廉·克劳德尔。两名目击者都已经宣誓证明,麦卡锡先生当时是独自在路上走。猎场看守还补充说,麦卡锡先生过去几分钟之后,他看见麦卡锡的儿子詹姆斯·麦卡锡也朝同一个方向去了,腋下还挎着一支枪。按他的估计,父亲当时应该还在儿子的视线范围之内,儿子是在跟踪他。不过他并没有多想什么,到晚上才听说发生了惨剧。
“麦卡锡父子从猎场看守威廉·克劳德尔的视线当中消失之后,还有人看见过他们两人。博斯库姆池塘四周林木茂密,湖边只有窄窄的一圈儿野草和芦苇。十四岁的佩兴斯·莫兰是博斯库姆溪谷庄园门房的女儿,当时正在池塘附近的一片林子里采摘野花。据她说,她在林子边缘靠近湖面的地方看见了麦卡锡先生父子俩,两个人似乎吵得不可开交。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用非常难听的语言辱骂儿子,还看见儿子抬起手来,似乎是想殴打父亲。她被他俩的激烈冲突吓得够戗,于是就跑开了,回家的时候还告诉母亲,说刚刚看见麦卡锡父子在博斯库姆池塘旁边吵架,担心他俩可能会打起来。她还没讲完,小麦卡锡就跑进了她家,说他发现自己的父亲死在了林子里,叫门房去帮他的忙。当时他非常激动,带在身上的枪和帽子都不见了,右手和袖子上都有新鲜的血渍。他们跟着他去了,发现死者摊开四肢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,脑袋凹了进去,显然是遭到了某种沉重钝器的连续猛击。从伤口的情况来看,凶器很可能是他儿子那支枪的枪托。枪就躺在尸体旁边的草地上,离尸体只有几步远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小伙子当即遭到逮捕。周二死因调查的结论是‘蓄意杀人’,小伙子周三就被送上了罗斯的地方法庭,后者已将此案呈交下一次巡回法庭审理。以上就是验尸官和警庭掌握的主要案情。”
“我真是想不出,还有哪件案子能比这件更加铁证如山。”我说道,“要说间接证据能够指认罪犯的话,这件案子里的间接证据可是再充分不过了。”
“间接证据是种非常不好把握的东西。”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道,“有些时候,它似乎清清楚楚地指向了某个结论,可是,如果稍微转换一下自己的视角,你就会发现,它以同样毫不含糊的方式指着一个截然不同的结论。不过,说老实话,眼下的形势对那个小伙子非常不利。而且,他确然就是真凶的可能性也可以说是非常之大。另一方面,邻居当中也有几个人相信他清白无辜,其中之一就是那位地主的女儿特纳小姐。小姐还请了雷斯垂德去帮他洗刷冤情呢。雷斯垂德你应该还记得吧,‘暗红习作’那件案子里就有他。雷斯垂德被这件案子弄得相当迷惑,于是就找上了我。结果呢,两位中年绅士就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奔向了西部,尽管他们本来应该待在家里,安安静静地消化早餐。”
“照我看,”我说道,“事实既然如此明显,这案子恐怕会让你落得个费力不讨好的结果。”
“再没有比明显的事实更迷惑人的东西了。”他笑着回答道,“再者说,咱们也可能会碰上别的一些明显事实,虽然它们对雷斯垂德先生来说可能一点儿也不明显。我敢说,不管是确证还是驳倒雷斯垂德的推断,我用的都会是他根本不懂得用,甚至根本不能理解的手法。你对我这么了解,应该知道我这话并不是吹牛。举一个近在眼前的例子吧,眼下我看得清清楚楚,你卧室的窗子是在右边。可我非常怀疑,像这样一个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事实,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本事看出来。”
“你究竟是怎么——”
“亲爱的伙计,我可是很了解你的,知道你有那种注重整洁的军人习惯。你每天都刮胡子,这个季节当然是借着阳光刮,可是,瞧瞧你的脸,越靠左的地方就刮得越不彻底,到了下巴左边之后,看起来就只能说是相当邋遢了,这样一来,事情显然十分清楚,这边的光线不如那边。我无法想象,如果两边光线一样的话,你这么爱整洁的人会对这样一种效果感到满意。我说起这件事情,仅仅是把它作为一个琐碎的例子,用以说明观察和演绎的重要性。这两样东西是我的专业,兴许也能在眼下这件案子的调查过程当中发挥一点儿作用。死因调查的过程当中有一两个小小的细节,值得咱们考虑一下。”
“什么细节呢?”
“看情形,他们并没有立刻抓人,小伙子是在回到哈瑟利农舍之后才被捕的。警队督察通知他逮捕决定的时候,他说他并不吃惊,还说自己该当如此。可想而知,即便死因调查陪审团对他是否行凶还残存着几丝疑问,听了他这些话也就没了。”
“这些话等于是主动认罪啊。”我脱口而出。
“才不是呢,因为他紧接着就开始申辩,说自己是无辜的。”
“前面的种种事实既然如此确凿,往最轻的程度上说,他这些话也非常可疑。”
“恰恰相反,”福尔摩斯说道,“在我看来,他这些话是这团迷雾当中迄今为止最为清晰的一点亮光。再怎么天真幼稚,他终归也能看出形势对自己极其不利,除非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。要是他被捕时表现出惊讶或者愤怒的神色,我倒会觉得非常可疑,因为惊讶和愤怒不是这种形势之下的正常表现,更像是奸狡之徒的鬼蜮伎俩。他坦然接受了眼前的形势,说明他要么是清白无辜,要么就拥有相当强大的意志和自制力。至于他说自己该当如此,也只能说是一种自然的反应,因为他当时正站在自己父亲的遗体旁边;与此同时,就在父亲死去的这一天,他完全忘记了做儿子的孝道,不但跟父亲拌嘴,甚而至于,按那个小姑娘提供的关键证词,还举手作势要打父亲。在我看来,他言语当中的自责和悔恨恰恰说明他良心未泯,而不是心中有鬼。”
我禁不住摇了摇头。“许多上了绞架的人,获罪的证据比他还少得多哩。”我说道。
“的确如此。可是,许多上了绞架的人都是冤枉的。”
“关于事情的经过,小伙子自己是怎么说的呢?”
“老实说,他的说法当中虽然有一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,但却并不能给他的支持者增添多少信心。喏,这上面就有,你自己读吧。”
他从那一大捆报纸当中找出一张赫里福德郡当地报纸,翻到其中的一个版面,把一篇报道指给我看,里面有那个倒霉的小伙子讲述的事情经过。我舒舒服服地坐在车厢的角落里,把报道仔仔细细地读了一遍。报道是这么写的:
死者独子詹姆斯·麦卡锡随即受到传讯,供词如下:“之前我在布里斯托尔待了三天,周一上午才回到家里,具体日期则是三号。到家的时候,我发现父亲没在家里,女仆告诉我,他和马夫约翰·科布一起坐车去了罗斯。回家之后不久,我听见他那辆小马车进了院子,于是就往窗子外面看,发现他下了车,急匆匆地走出了院子,不知道要往哪里去。接下来,我带上枪往博斯库姆池塘的方向蹓跶,打算上池塘对面的养兔场去看看。路上我看见了猎场看守威廉·克劳德尔,这一点跟他的证词一样,只不过我并不是在跟踪父亲,这一点他搞错了。当时我一点儿也不知道,父亲就在我前面。离池塘还有大概一百码的时候,我听见了一声‘库伊’,那是我们父子俩平常用来呼唤对方的讯号。于是我加快脚步走了过去,发现父亲站在池塘边上。看到我之后,他显得十分惊讶,还非常粗暴地问我,到那里去干什么。我俩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,差点儿还动了手,因为我父亲脾气十分暴躁。我发现他已经激动得无法自制,只好离开了他,掉头往哈瑟利农庄的方向走。可是,还没走出一百五十码的距离,我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惨叫,于是又跑了回去,发现父亲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,脑袋上有非常可怕的伤口。我扔下枪,把他抱在怀里,可他转眼之间就死去了。我跪在他身边待了几分钟,然后就去找特纳先生的门房帮忙,因为他家离现场最近。我跑回池边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父亲周围有人,因此不知道他的伤是怎么来的。他平常的作派多少有点儿冷漠吓人,所以也算不上很受大家的欢迎;不过据我所知,他并没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。关于这件事情,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了。”
“我扔下枪,把他抱在怀里……”
验尸官:去世之前,你父亲有没有跟你说什么呢?
证人:他含含糊糊地说了几句什么,可我能够判断的只是,他似乎提到了一只老鼠。
验尸官:你觉得这是什么意思呢?
证人: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。当时我觉得,他只是在说胡话。
验尸官:你和你父亲之间这场最后的争执,为的是什么呢?
证人: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。
验尸官:恐怕我必须坚持让你作答。
证人:这个问题我真的不能回答。不过我可以向您保证,这跟那之后的惨剧没有任何关系。
验尸官:有没有关系得由法庭认定。不用我说,你也应该知道,如果你拒绝回答问题,就会对自身在此后各种法律程序当中的处境造成相当不利的影响。
证人:即便如此,我还是只能拒绝。
验尸官:按你刚才所说,“库伊”的叫声是你和你父亲之间常用的一个讯号。
证人:是的。
验尸官:那么,既然你父亲当时并没有看到你,甚至根本不知道你已经从布里斯托尔回来,为什么会发出这个讯号呢?
证人(表情十分迷惑):我不知道。
某陪审员:你听到惨叫之后跑了回去,然后就发现你父亲遭受了致命的伤害。那个时候,你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情况呢?
证人:没有什么明确的可疑情况。
验尸官:此话怎讲?
证人:跑进那片空地的时候,我已经惊慌到了极点,想不到什么别的,只担心我父亲的安危。不过,跑上前去的过程之中,我还是模模糊糊地留意到,左手边的地面有样东西。按我当时的印象,那东西是灰色的,兴许是一件大衣,也可能是件格子斗篷。等我从父亲身边站起来找那件东西的时候,它已经不见了。
“你的意思是,它在你跑去求助之前就不见了吗?”
“是的,不见了。”
“你说不清那是什么东西吗?”
“说不清,我只是感觉到有东西在那里。”
“那东西离尸体有多远?”
“大概十二码。”
“离林子边缘又有多远呢?”
“差不多也是这个距离。”
“如此说来,如果有人把它拿走的话,那也是在离你十二码的范围之内喽?”
“是的,但我当时是背对着它的。”
验尸官对该证人的讯问至此结束。
“照我看,”我一边继续浏览报道,一边说道,“验尸官最后的几个问题对小麦卡锡相当不利。他有理有据地点出了小麦卡锡陈述当中的一些可疑之处:一是他父亲在看到他之前就呼叫他,二是他拒绝提供他与父亲对话的细节,三是他关于父亲临终遗言的古怪说法。正像验尸官指出的那样,所有这些东西都大大加重了儿子身上的嫌疑。”
福尔摩斯轻轻地冲自己笑了笑,在铺有软垫的车座上伸了伸懒腰。“你和那个验尸官一样,”他说道,“怎么也看不见对小伙子最有利的那些地方。你一会儿假定小伙子太有想象力,一会儿又假定他太没想象力,这样的矛盾,你有没有意识到呢?太没想象力,因为他编不出一个能帮自己争取陪审团同情的吵架理由;太有想象力,因为他居然能凭空编出一些极其古怪的细节,编出关于‘一只老鼠’的临终遗言,以及那件消失不见的衣服。你这样是不行的,先生。我打算假定小伙子说的是实话,从这个角度展开调查,看看这样的假定能把咱们领到什么地方。你瞧,我带了本袖珍版的彼特拉克诗集,抵达现场之前,我不会再对这个案子发表任何评论。我估计,火车二十分钟之内就能到斯温顿
,到了咱们就吃午饭。”
我们一路穿越风光秀丽的斯特劳德谷地,渡过浩波粼粼的塞汶河,最后才在将近下午四点的时候抵达玲珑可爱的罗斯镇。一个身材瘦削的男人在月台上等我们,只见他鬼鬼祟祟、神情狡狯,十足的侦探模样。尽管他用了浅棕色的风衣和皮绑腿来搭配眼下的乡土环境,我还是一眼认出他就是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。我俩和他一起坐车去了赫里福德纹章旅店,他已经替我俩订了一个房间。
“我已经叫了一辆马车。”坐下来喝茶的时候,雷斯垂德说道,“我知道你这个人干劲十足,不到犯罪现场去一趟是不会甘心的。”
“多谢你费心安排,还要多谢你的恭维。”福尔摩斯回答道,“我去不去完全取决于大气压力。”
雷斯垂德似乎吃了一惊。“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。”他说道。
“气压计怎么说的?二十九,很好。没刮风,天上也是一片云都没有。你瞧,我有一盒香烟需要消化,这张沙发也远远超出了一般的乡村旅店那种让人深恶痛绝的水平。照我看,今晚我多半是用不上马车的。”
雷斯垂德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。“毫无疑问,你已经根据登在报纸上的案情得出了结论。”他说道,“这件案子可说是清清楚楚,而且是越看越清楚。当然喽,谁也不好意思拒绝一位女士,更别说是这样一位真真正正的女士。她听说过你的大名,想听一听你的意见,虽然我已经跟她说了好多遍,你能够办得到的事情,我早就已经办完了。哎唷,还真巧!她的马车已经到门口了。”
他话音未落,一位年轻女郎就冲进了房间,容色之秀美为我生平仅见。她紫罗兰色的眼睛光华熠熠,双唇微启,两颊泛着淡淡的红晕,天生的矜持已经完全让位于无法遏制的激动与焦虑。
“噢,歇洛克·福尔摩斯先生!”她叫道,目光在我俩之间来回逡巡,跟着就凭借女人那种敏锐直觉的指引,在我同伴的身上生了根,“您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。我来是为了告诉您,我知道詹姆斯没有杀人。我真的知道,也希望在您动手办案之前让您知道。这一点您千万别有任何怀疑。我俩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,我比谁都更了解他的缺点。可是,他心肠软得连苍蝇都不愿意伤害,对于真正了解他的人来说,杀人的指控实在是荒唐透顶。”
“我觉得,我们应该可以洗脱他的罪名,特纳小姐。”歇洛克·福尔摩斯说道,“您放心好了,我一定会尽力的。”
“还有,证词您想必已经读了吧。您有什么结论了吗?有没有看到什么漏洞和破绽呢?按您自己的看法,他是不是清白的呢?”
“我认为,他很有可能是清白的。”
“听听,听听!”她嚷嚷了一嗓子,一下子扭过头去,挑衅似地看着雷斯垂德,“您听见了吧!他给我带来了希望。”
雷斯垂德耸了耸肩。“要我看,我这位同事下结论的速度恐怕是快了那么一点点。”他说道。
“可他是对的。噢!我知道他是对的。詹姆斯没有杀人。至于他和他父亲吵架的缘由,我敢肯定,他之所以不肯对验尸官说,仅仅是因为里面牵扯到我。”
“什么样的牵扯呢?”福尔摩斯问道。
“到了现在,我也不能瞒着什么了。为了我的缘故,詹姆斯和他父亲发生了很多争执。麦卡锡先生特别想在我俩之间安排一门亲事,詹姆斯和我也一直都像兄妹一样要好。不过,当然喽,他还年轻,还想多见见世面,所以——所以——这么说吧,他自然不想现在就做这样的事情。这样一来,他俩就经常争吵,这一次的争吵呢,我敢肯定,也是因为这件事情。”
“您的父亲是什么意见呢?”福尔摩斯问道,“他赞成这门亲事吗?”
“不,他的意见也是反对。赞成的人只有麦卡锡先生一个。”听了这句话,福尔摩斯用意存疑问的锐利眼光扫了她一眼。她那张充满朝气的年轻脸庞立刻泛起了一抹红晕。
“谢谢您告诉我这些。”福尔摩斯说道,“明天到府上去的话,能见到您父亲吗?”
“医生恐怕不会同意。”
“医生?”
“是的,您没听说吗?好些年以来,我可怜的父亲一直都身体不好,这一次的事情更是让他整个人都垮了。他病得起不了床,威娄斯医生说他已经成了个废人,还说他的神经系统已经完全崩溃。我爹老早以前在维多利亚待过,麦卡锡先生本来是惟一的一个那时候就认识他的人。”
“哈!维多利亚!这一点非常重要。”
“是的,他在那儿的矿场里待过。”
“一点儿不错。准确说则是在开采黄金的矿场里,据我所知,特纳先生就是从那里发家的。”
“是的,的确是这么回事。”
“谢谢您,特纳小姐,您给我的帮助真是太大了。”
“明天如果有什么消息的话,您一定得告诉我。您肯定会到监狱里去看詹姆斯吧。噢,您要是去了的话,福尔摩斯先生,麻烦您转告他,我相信他是无辜的。”
“好的,特纳小姐。”
“我得回家去了,因为我爹病得很厉害,我不在家他就会很惦记。再见,愿上帝保佑您破案成功。”她急匆匆地走出了房间,跟来的时候一样风风火火。紧接着,我们就听见了她的马车轧轧碾过街道的声音。
“我真是替你害臊,福尔摩斯。”沉默了几分钟之后,雷斯垂德道貌岸然地说道,“你怎么能给人家一个注定破灭的希望呢?我这个人的心肠算不上特别软,可我还是觉得,你这种做法相当残忍。”
“依我看,我已经找到了帮詹姆斯·麦卡锡洗清冤枉的方法。”福尔摩斯说道,“你有探监的许可吗?”
“有的。不过,他们只允许你我两个人去。”
“这样的话,我就得重新考虑一下到底出不出门了。咱们今晚坐火车去赫里福德看他,时间来得及吗?”
“绰绰有余。”
“那咱们就去吧。华生,恐怕你会觉得时间比较难熬。不过,我大概两个钟头就可以回来。”
我送他俩去了车站,又在小镇的街上转了转,然后就返回旅店,躺进沙发,努力地想对一本黄皮小说产生兴趣。然而,相较于我们正在探索的这件离奇谜案,小说的情节实在是太过苍白贫乏,以致我的思绪不断从虚构的故事转向现实的案情,最后便干脆把书往房间那头一扔,开始专心致志地思考今天的种种见闻。假设那个倒霉的小伙子句句属实,那么,从他离开父亲开始,到他听到惨叫声跑回去为止,短短的片刻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恐怖事件,什么样的飞来横祸呢?那件事情当然是十分可怕、十分致命,可是,究竟会是什么事情呢?身为一名医生,职业的直觉能不能让我从死者的伤情之中看出一些端倪呢?我拉响铃铛,叫人送来一份本郡周报,在里面找到了死因调查过程的逐字记录。根据法医出具的验尸报告,死者的头部遭到了钝器的重击,左顶骨的后三分之一和枕骨的左半部分均呈粉碎状态。我在自己的脑袋上比划了一下伤口的位置,显而易见,这样的重击只能来自身后。从一定程度上说,这一点对被告有利,因为目击者看到的情况是他面对面地和父亲争吵。虽然有利,作用也不是太大,因为做父亲的完全有可能背过身去,然后才遭到了重击。不过,提醒福尔摩斯留意一下这个细节,兴许还是值得的。另一个疑点是关于老鼠的那句古怪遗言。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呢?不可能是胡话,死于突然重击的人通常不会出现谵妄反应。不对,他那句话多半是为了说明自己遇害的经过。但是,它指的究竟是什么呢?我想得头痛欲裂,但却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。再下来还有一个问题,也就是小麦卡锡看见的那件灰色衣服。如果小麦卡锡所言属实的话,凶手逃走的时候就一定是把某件衣服落在了现场,兴许是他的大衣。然后呢,尽管死者的儿子背对衣服跪在现场,跟衣服之间的距离还不到十二步,凶手还是胆大包天地跑回去取走了它。整件事情当中包含着多少谜团、多少匪夷所思的状况啊!这样想来,雷斯垂德的观点完全可以理解,另一方面,我又对歇洛克·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抱有无比的信心。既然所有的新发现似乎都让他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,更加确信小麦卡锡清白无辜,我自然没有理由放弃希望。
歇洛克·福尔摩斯很晚才赶回来,而且是只身一人,因为雷斯垂德在镇上另外找了个住处。
“气压计的读数仍然很高哩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坐了下来,“咱们勘查完现场之前可千万别下雨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另一方面,面对这么一件绝妙的工作,人应该保持思维极度敏捷的最佳状态。就是由于这个原因,刚才我才不愿意拖着长途旅行之后的疲惫身体去勘查现场。我见到小麦卡锡了。”
“你从他嘴里问到了些什么呢?”
“什么也没问到。”
“他什么线索也提供不了吗?”
“什么也提供不了。我一度认为他知道凶手是谁,眼下是在帮凶手打掩护。不过,现在我已经完全确信,他跟其他人一样,对这件事情没有半点头绪。这小伙子算不上特别聪明,只不过模样中看,心地嘛,按我看也还善良。”
“他的眼光我可不敢恭维,”我说道,“要是他真的曾经拒绝跟特纳小姐这么迷人的姑娘成亲的话。”
“哦,这里面有一段相当痛苦的内情。小伙子爱她爱得发疯、爱得发狂。可惜的是,大概两年之前,当时他还是个半大小子,对她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了解,因为她在一所寄宿学校里待了五年,那时候,你知道这个傻子干了件什么蠢事吗?他落入了布里斯托尔一名酒吧女招待的圈套,到一个户籍登记处去跟女招待结了婚。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情,不过你可以想象,他后来的处境该有多么地让人疯狂,因为他愿意牺牲自个儿的眼睛去做一件事情,偏偏又知道这事情绝对不能做,还要因为不做而承受责骂。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的时候,父亲又在严词催促他向特纳小姐求婚,就是因为这种狂乱至极的心情,他才把双手举到了空中。另一方面,他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。然后呢,众人的说法都表明他父亲是一个心肠比谁都硬的人,如果知道了事情真相的话,一定会把他赶出家门。之前他在布里斯托尔待了三天,就是跟他那个吧女妻子待在一起。案发之时,他父亲并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。这一点你得记着,因为它非常关键。还好,他现在也算是因祸得福,因为那个吧女从报纸上知道他惹出了天大的麻烦,多半还得上绞架,于是就彻底抛弃了他,并且写信告诉他,她本来就有个在百慕大海军基地服役的丈夫,所以呢,他俩之间的婚约并不算数。依我看,尽管吃了这么多苦头,这个消息还是让小麦卡锡挺欣慰的。”
“他如果无辜的话,凶手又是谁呢?”
“对啊!谁呢?有这么两件事情,我想提醒你予以特别的关注。第一件,死者曾经约了某个人在池塘边上见面,这个人不可能是他的儿子,因为他儿子不在家,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知道。第二件,他并不知道儿子回了家,儿子却听见他叫了一声‘库伊’!这两件事情是把握案情的关键。好了,如果你愿意的话,咱们还是来聊聊乔治·梅瑞迪斯吧,那些次要的事情明天再说。”
不出福尔摩斯所料,夜里没有下雨,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晴朗无云的早晨。九点钟的时候,雷斯垂德坐着马车来到了我们的旅店,我们三人便一起往哈瑟利农庄和博斯库姆池塘出发了。
“今天早上又出了件大新闻。”雷斯垂德说道,“据说,博斯库姆庄园的主人特纳先生已经病入膏肓,回天乏术。”
“他年纪相当大了,对吧?”福尔摩斯说道。
“大概六十岁。不过,他的身体已经被海外那段日子折腾得七零八落,每况愈下的局面也不是一天两天了。这次的事情对他造成了非常大的打击。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,应该说,我得补充一句,还是麦卡锡的大恩人,因为我听说,哈瑟利农庄是他免费租给麦卡锡的。”
“是吗?这倒挺有意思。”福尔摩斯说道。
“噢,错不了!除了农庄之外,他还千方百计地帮过麦卡锡许多忙,这里的人都在说他够朋友哩。”
“真的啊!那么,这个麦卡锡看上去一无所有,还欠了特纳无数的人情,居然好意思提出让自己的儿子娶特纳的女儿,也就是庄园的未来主人,而且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,似乎他需要做的只是上门提亲,其他的都会水到渠成。这样的情况,你觉不觉得有点儿奇怪呢?更让人想不通的是,咱们还知道特纳本人并不赞成这门亲事,因为他女儿就是这么说的。你有没有从这样的情况当中演绎出什么结论呢?”
“瞧,演绎和推论又来了。”雷斯垂德一边说,一边冲我挤了挤眼睛,“可我发现,福尔摩斯,用不着追在那些离奇假设和古怪念头的后面跑,光是事实就已经够难应付的了。”
“你说得对,”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道,“对你来说,事实的确很难应付。”
“随你怎么说吧,我好歹还抓住了一个事实。你呢,似乎连这个事实也领会不了。”雷斯垂德的腔调之中带上了一点儿火气。
“你说的这个事实是——”
“老麦卡锡死在了小麦卡锡的手里,与此相反的一切假设都不过是水中捞月。”
“呃,有月亮可捞,总比罩在迷雾里要亮堂一点儿。”福尔摩斯笑着说道,“好了,如果我的估计不是大错特错的话,左边应该就是哈瑟利农舍吧。”
福尔摩斯让女仆把东家死时穿的那双靴子拿出来看了一下……
“是的,就是这里。”我们眼前是一座占地宽广的双层房舍,屋顶铺着板瓦,灰色的墙面印着大片大片的黄色苔痕,看起来相当舒适。然而,紧闭的百叶窗和冷清的烟囱却给人一种遭殃罹祸的感觉,似乎这次惨案的阴影依然笼罩在房子上空。我们在农舍门前稍事停留。福尔摩斯让女仆把东家死时穿的那双靴子拿出来看了一下,还让她拿了一双少东家的靴子出来,只不过并不是他事发时穿的那一双。福尔摩斯对两双靴子的七八个不同部位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测量,然后就让女仆把我们领到了场院里。我们从那里走上一条曲曲弯弯的小径,小径的尽头便是博斯库姆池塘。
置身于这样一个重大罪案的现场,开始全力追踪线索,歇洛克·福尔摩斯一下子变了模样。如果你只见识过贝克街那个沉静安闲的思想者和演绎专家,此时就没法认出他来。他面色通红,神情凝重,眉毛拧成了两道劲挺的黑线,眉毛下面的眼睛则闪着金属般的寒光。他俯着脸,弓着背,双唇紧抿,瘦长有力的脖子上冒出了一根根鞭梢似的青筋。他的鼻孔似乎已经膨胀起来,装满了与动物无异的追猎渴望,心思则完全投入了手头的工作,我们的问题和议论都被他当成了过耳清风,至多也只能换来一声干脆利落、不胜其烦的呵斥。他默不作声地沿着小径飞速前行。小径纵贯牧场,然后又穿过树林伸向博斯库姆池塘。这个地区的原野潮湿如同沼泽,眼前的土地也不例外,上面印着许多人留下的足迹,小径上有,小径两边的低矮草丛里也有。福尔摩斯时而衔枚疾走,时而僵立不动,有一次还到牧场里去兜了一个不小的圈子。我和雷斯垂德跟在他的身后,探员的神情冷漠又轻蔑,我却看得津津有味,因为我确信无疑,我朋友的每一个动作都带有明确的目的。
博斯库姆池塘是一片芦苇环绕的小小水面,大概有五十码宽,坐落在哈瑟利农庄和富翁特纳那座私家庄园的交界处。越过池塘边缘的树林,我们可以看到那位地主巨富的宅邸,看到那些参差错落的红色尖顶。哈瑟利农庄这边的林子十分茂密,林子边缘和水畔芦苇之间有窄窄的一带水浸草地,宽度是二十步。雷斯垂德把发现尸体的准确地点指给了我们。没错,由于地面十分潮湿,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受害人倒下时压出的痕迹。从福尔摩斯的急切脸色和眯缝眼睛看来,被人踩得乱七八糟的草地上显然还有其他许多可看的东西。他跑来跑去,像一只追踪嗅迹的猎犬。接下来,他转向了雷斯垂德。
“你到池塘里去做什么?”他问道。
“我拿着耙子去掏摸了一下,想的是水里没准儿会藏着凶器,或者是别的什么线索。不过,你究竟是怎么——”
“噢,啧,啧!我没工夫跟你解释!这地方到处都是你那只内八字的左脚留下的足迹,连鼹鼠都能够追踪,这不,足迹在芦苇丛中消失了。唉,要是我能早点儿来,赶在那群人上这儿水牛打滚之前,事情该是多么地简单啊。瞧,这就是跟门房一起来的那帮人留下的脚印,把尸体周边六至八英尺之内的痕迹全给盖住了。还好,这里还有三行单独的足迹,全都是同一双脚留下的。”说到这里,他掏出一把放大镜,为了看得更清楚,还把裹着防水雨衣的身子趴到了地上。他一边看一边说,只不过不像是冲我们说话,更像是自言自语:“这是小麦卡锡的脚印,其中两行是走路的时候留下的,另一行则来自飞速的奔跑,结果就是脚掌印得很深,脚跟的痕迹几乎看不见。这可以证明他的说辞,他看见父亲倒在地上,所以跑了起来。这些是他父亲的脚印,他父亲当时正在来回踱步。咦,这又是什么呢?是儿子的枪托留下的痕迹,他当时站着听父亲说话,枪拄在地上。这个呢?哈,哈!咱们眼前的是什么呢?脚尖!脚尖!脚尖还是方的,这样的靴子可不多见啊!这双脚来了,又去了,接着又来了——当然是来拿斗篷喽。好了,这双脚当初是从哪里来的呢?”他跑上跑下,这一刻追丢了,下一刻又把足迹找了回来。到最后,我们都跟着他钻进树林,来到了一棵山毛榉下面。这棵榉树十分高大,周围再没有比它大的树了。福尔摩斯循着足迹绕到榉树背面,欢呼一声,又一次趴到了地上。他在那个地方待了很长的一段时间,扒拉着地上的落叶和干树枝,把一些在我看来像是尘土的东西装进了一个信封,然后又用放大镜检查了一遍地面,甚至还对那棵榉树的树皮进行了一番检查,只放过了那些实在够不着的地方。苔藓之中躺着一块七棱八角的石头,他不但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番,还把它收了起来。接下来,他沿着林子里的一条小路走到了大路上,上了大路之后,所有的痕迹都消失了。
“这件案子非常有意思。”他说道,神态已经恢复正常,“依我看,右手边这座灰色房屋应该就是庄园的门房。我觉得我应该进去和莫兰谈一谈,兴许还得写张便条。完了之后,咱们就坐车回去吃午餐吧。你们先去马车那边,我一会儿就来找你们。”
大约十分钟之后,我们已经重新坐上马车,驶入了罗斯镇。福尔摩斯依然带着那块从林子里捡来的石头。
“这件东西你可能会有兴趣,雷斯垂德。”他把石头拿了出来,“杀人的凶器就是它。”
“上面没有痕迹啊。”
“的确没有。”
“那你怎么知道它是凶器呢?”
“石头下面的草还在生长,说明它只在那个位置待了几天,它原来是在什么地方则没有踪迹可寻。它的形状跟死者的伤痕对得上,再者说,咱们眼前并没有其他武器的痕迹。”
“凶手又是谁呢?”
“一个高个子男人,左撇子,右腿不太灵便,当时穿着一双鞋底很厚的猎靴和一件灰色的斗篷,抽印度雪茄,用烟嘴,兜里还装了一把不太锋利的削笔刀。另外还有几个特征,不过,咱们要追查他,这些就已经足够了。”
雷斯垂德笑了笑。“坦白说,我仍然是一名怀疑分子。”他说道,“你怎么假设都可以,只不过,咱们要应付的可是英国的陪审团,他们是只讲实际的。”
“等着瞧吧,”福尔摩斯平静地回答道,“你按你自个儿的方法办,我也按我自己的来。今天下午我得忙一阵子,兴许会搭傍晚的火车回伦敦去。”
“就这么把没结的案子扔下不管吗?”
“不是啊,已经结了。”
“案子当中的谜题呢?”
“已经解了。”
“那么,凶犯究竟是谁呢?”
“我刚才形容的那位先生。”
“那位先生是谁呢?”
“毫无疑问,要找到他并不是什么难事,这一带人又不多。”
雷斯垂德耸了耸肩。“我这个人讲的是实际,”他说道,“实在没法像你说的那样,满山遍野地去找什么跛了一只脚的左撇子先生。我可不想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柄。”
“随便你,”福尔摩斯平心静气地说道,“机会我反正是给你了。好了,你的住处到了,再见。走之前我会给你留个话的。”
放下雷斯垂德之后,我们回到了自己的旅店,午餐已经摆上了桌子。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陷入了沉思,脸上带着一种痛苦的表情,似乎是处于某种左右为难的境地。
“听我说,华生,”桌子收拾干净之后,他开口说道,“你就坐在这把椅子上,容我在你面前唠叨一小会儿。我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办,想听听你的宝贵意见。来支雪茄吧,我要开讲了。”
“请讲吧。”
“呃,是这样,分析这件案子的时候,咱俩都看到了小麦卡锡的说辞,其中有两个地方立刻引起了咱俩的注意,只不过我觉得它们对他有利,你的印象则正相反。第一点,按他的说法,他父亲在看到他之前就叫了一声‘库伊’!第二点则是他父亲那句关于一只老鼠的古怪遗言。你也知道,当时他父亲咕哝了几句话,可他只听清了这么一个词。好了,咱们就从这两个疑点着手研究,而且预先假定一下,小伙子说的都是彻彻底底的实话。”
“那么,这声‘库伊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”
“首先,这声呼唤的对象显然不是他的儿子,因为据他所知,他儿子还在布里斯托尔。他儿子出现在能听见这声呼叫的地方,纯粹是因为巧合。所以呢,这声‘库伊’的用意是呼唤那个跟他有约的人。可是,‘库伊’是澳大利亚特有的一种招呼方式,澳洲人就用它来彼此呼唤。这样一来,咱们就有充足的理由推测,跟麦卡锡约在博斯库姆池塘的那个人曾经到过澳大利亚。”
“可是,‘老鼠’又是怎么回事呢?”
歇洛克·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折成一叠的纸片,又把它摊在了桌子上。“这是维多利亚属地的地图,”他说道,“我昨晚发电报去布里斯托尔要的。”他把手放在了地图上的一个地方。“你读一读,这是什么?”
“ARAT,”我念道。
“现在呢?”他拿开了手。
“BALLARAT。”
“的确如此。死者当时念叨的就是这个词,可他儿子只听清了最后两个音节。他是想说出凶手的名字,某某某,来自巴勒莱特。”
“太妙了!”我赞叹了一声。
“应该说是太明显了才对。好了,你瞧瞧,由此我就大大地缩小了搜索的范围。第三点,既然咱们认定儿子的话都是真的,那人就必然有一件灰色的衣服。这么着,咱们就拨开迷雾,清晰地看到了一个身穿灰色斗篷、来自巴勒莱特的澳洲人。”
“毫无疑问。”
“还有,那人一定是对这一带非常熟悉,因为去那个池塘只有两条路,一条是从哈瑟利农庄去,一条是从博斯库姆庄园去,外乡人很难找到路。”
“的确如此。”
“今天呢,咱们又去勘查了一下。检查完地面之后,我收集到了一些关于凶犯特征的小小细节,还把它们交给了那个低能的雷斯垂德。”
“可是,你那些细节是怎么收集来的呢?”
“我的方法你也知道,一切的基础不过是留心观察琐细事物而已。”
“我知道,他的身高你是从步幅大致推算出来的,还有,他的靴子也可以从地上的痕迹看出来。”
“没错,他那双靴子挺特别的。”
“可你怎么知道他跛脚呢?”
“他右脚的足迹总是比左脚模糊,说明他身体的重量主要落在左脚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走路一瘸一拐——是个瘸子。”
“左撇子的事情呢?”
“你自个儿也注意到了法医验尸报告当中的伤情啊。那记重击来自死者的正后方,但却打在他脑袋的左侧。你说说,凶手不是左撇子又是什么呢?父子俩争吵的时候,他一直站在那棵大树背后。他还在那里抽过烟哩。我在树下找到了雪茄的烟灰,因为我对烟灰比较内行,所以可以判断那是印度的雪茄。你也知道,我花过一些力气来研究烟灰,还写过一篇小小的论文,谈到了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丝、雪茄和香烟留下的烟灰。找到烟灰之后,我四处看了看,结果发现了凶手扔在苔藓当中的烟蒂。那的确是用印度烟草制成的雪茄,而且是在鹿特丹卷制的。”
“烟嘴的事情又怎么说呢?”
“我看出烟蒂没在他嘴里待过,自然知道他用了烟嘴。烟蒂的顶端不是用嘴咬掉的,用的是刀削的方法,削得又不太整齐,所以我推测,他有一把不太锋利的削笔刀。”
“福尔摩斯,”我说道,“这样一来,你等于是撒下了一张天罗地网,凶手根本逃不掉了。还有啊,你实实在在地拯救了一个无辜者的生命,就跟亲手割断他脖子上的绞索一样。我看出来了,所有这些发现都指着一个方向。凶手就是——”
“约翰·特纳先生到了。”旅店的服务生打开我们客厅的门,一边高声通报,一边把一位访客领了进来。
来人长相奇特,让人过目难忘。缓慢颠簸的脚步和弯曲的背脊使他显得衰朽不堪。与此同时,他的脸庞棱角分明,纹路纵横,四肢也异常粗大,表明他的身体和个性当中都蕴藏着非凡的力量。他须髯虬曲,头发花白,醒目的眉毛低低地压着眼睛,透露着一种有权有势的威严气派。可是,他面色灰白,嘴唇和鼻孔边缘都泛着青色,一瞥之下,我就知道他患有某种致命的慢性疾病。
“您坐在沙发上好了。”福尔摩斯温和地说道,“您收到我的便条了,对吗?”
“是的,门房把便条交给了我。按您在便条里的说法,您希望在这儿见我,原因是您不想引发流言。”
“我觉得,如果我上庄园去的话,人们会说闲话的。”
“可是,您为什么想见我呢?”他看着我的同伴,疲倦的眼睛里流露出绝望的神色,似乎是自己也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。
“没错,”福尔摩斯回答道,答的是他的眼神,并不是他的问题,“跟您想的一样。麦卡锡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。”
老人用双手捂住了脸。“愿上帝宽恕我!”他叫道,“可我绝不会看着那个小伙子受连累的。我可以向您保证,要是巡回法庭的判决对他不利的话,我会把真相说出来的。”
“听您这么说,我觉得很高兴。”福尔摩斯的语气十分沉重。
“要不是为了我心爱的女儿,我现在就已经说了。她会伤心死的——要是我遭到逮捕的话,她一定会伤心死的。”
“不一定非得搞到那种地步。”福尔摩斯说道。
“什么?”
“我并不是官方的侦探。按我的理解,我是应您女儿的邀请来的,自然得为她的利益着想。话又说回来,小麦卡锡的罪名必须洗清。”
“我活不了多久了,”老特纳说道,“我得糖尿病已经好些年了。我的医生说,我还能不能再活一个月都是个问题。可我还是愿意死在自家的屋檐下,不愿意死在监狱里。”
福尔摩斯站起身来,拿着笔坐到桌子跟前,还在自己面前摆上了一沓纸。“把真相告诉我们吧,”他说道,“我会对事实作一个摘要的记录,由您在上面签名,华生可以算个旁证。然后呢,如果拯救小麦卡锡的事情到了万不得已的紧要关头,我就可以用您的自白充当证据。我可以向您保证,如果不是绝对必要,我不会用它的。”
“用也没关系,”老人说道,“我能不能活到巡回法庭开庭都是一个问题,这事情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。我只是希望,爱丽斯能够逃过这样的打击。好了,现在我就把事情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们。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很长,讲起来却用不了太长的时间。
“你们还不了解这个死者,也就是麦卡锡。他简直就是恶魔的化身。我这可不是瞎说。上帝保佑你们,千万别落到他这种人手里。过去二十年当中,他一直紧紧地掐着我的脖子,彻底毁掉了我的生活。好了,首先我要告诉你们,我是怎么栽到他手里的。
“事情发生在六十年代早期,发生在那些矿区里面。那时我还是个小伙子,头脑冲动,什么顾忌都没有,什么事情都敢干。我交上了一些坏朋友,沾上了酒瘾,想开矿没开成,最后就钻进荒山野岭,一句话,变成了你们这边所说的拦路抢匪。我们一共有六个人,过的是一种无法无天的生活,有时候盯着一个地方抢,有时候又在路上拦截往矿区去的马车。当时我号称‘巴勒莱特的黑杰克’,而那片殖民地的居民至今也还记得我们那个‘巴勒莱特匪帮’。
“有一天,一个运送黄金的车队从巴勒莱特前往墨尔本,我们埋伏在半道上,发动了突然袭击。车队里有六名护送的骑兵,我们也只有六个人,所以说,双方的实力差不多。不过,我们第一次齐射就把四名骑兵打下马来。即便如此,我们还是折了三个伙计才拿到黄金。当时我用手枪顶着车夫的脑袋,车夫不是别人,就是这个麦卡锡。老天在上,我要是把他当场打死就好了,可我偏偏饶过了他,虽然我看到他用那双邪恶的小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的脸,似乎是要把我的眉毛鼻子记个一清二楚。我们带着黄金远走高飞,一个个都成了富翁,后来还一路跑回了英格兰,没有受到什么怀疑。回来之后,我跟老朋友们各奔东西,打定主意要过一种安安静静的体面生活。当时刚好有人在市场上出售这座庄园,我就把它买了下来,决心用我的钱做一点儿善事,以便为我得到这些钱的方法赎一点儿罪。我还成了个家,虽然我妻子年纪轻轻就离开了人世,但却给我留下了亲爱的小爱丽斯。我觉得,还是个婴儿的时候,她那双小小的手就已经在把我往正道上领了,作用比其他任何东西都要大。一句话,我翻开了人生的新页,竭尽全力地想为过去的所作所为做些弥补。一切本来都非常顺当,可是,偏偏就在这个时候,麦卡锡把他的爪子伸到了我身上。
“那一天,我上伦敦去处理一件投资事务,结果就在摄政大街碰上了他。那时候,他几乎可以说是衣不蔽体,赤脚一双。
“‘咱俩又见面了,杰克。’他一边说,一边捅我的胳膊,‘这以后,我们跟你就得像一家人那么亲了。我们一共两个人,我和我儿子,你可以照顾我们的生活。你要是说不的话——那也很好,英格兰可是个有法律的好地方,到哪里都有警察在等着招呼。’
“这么着,他俩就跟着我来了西边,我压根儿就没法甩掉他俩。打那以后,他俩就免费占上了我最好的一片土地,一直待到现在。我一刻也不得安宁,没有和解,没有宽恕。不管我走到哪里,他那张龇牙冷笑的狡诈面孔都在我身边跟着。爱丽斯长大之后,情况就更糟了,因为他很快就发现,我特别害怕她知道我的过去,比让警察知道还害怕。这一来,他要什么就一定得有什么,而我也二话不说马上就给,土地、钱财和房子都是一样。到最后,他终于开了口,问我要一样我不能给的东西。他问我要爱丽斯。
“你们得明白,他的儿子已经成年,我的女儿也一样。与此同时,大家都知道我身体不好,所以呢,他觉得这是个高招,可以让他儿子接管我所有的产业。不过,我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非常坚决。我可不能让他那该死的血脉跟我的混在一起,倒不是说我对那个小伙子有什么反感,可他身上流着他老子的血,这就已经够了。看到我坚决不肯答应,麦卡锡就开始威胁我,可我没有退让,他要使出他最下流的手段,那也只能由得他。我跟他约了见面,打算把这件事情谈个明明白白,见面的地点就在我们两家中间的那个池塘边上。
“到了见面地点之后,我发现他正在跟他儿子说话,所以就点了支雪茄,在一棵树后面等着,想等他一个人的时候再谈。可是,听着听着,我心里所有的阴郁和怨恨渐渐地达到了顶点。他当时正在催他的儿子娶我的女儿,言语之间丝毫没有顾及她本人的想法,就跟她不过是大街上的一名娼妇一样。想到我和我最在意的一切都要落入这样一个家伙的掌握,我气得都要疯了。难道说,我永远也摆脱不了他的奴役吗?我已经快死了,再没有什么好指望的东西。虽然我脑子还清醒,四肢也还强壮,可我知道,自己的命运已经注定。可是,还有我死后的名誉,还有我的女儿!只需要掐断他那条毒舌,这两样东西就可以得到拯救。所以我就这么干了,福尔摩斯先生。从头来过的话,我还会再干一次。过去我的确罪孽深重,可我已经过上了一种殉道者的生活,已经在尽量清偿自己的罪行。但是,要让我女儿也掉进囚禁我的这个陷阱,那我实在承受不了。我毫无愧疚地砸倒了他,感觉跟砸倒一头邪恶凶残的野兽没有区别。他的惨叫声把他儿子引了回来,可我已经躲进了树林。当然,后来我又不得不回去了一趟,为的是取回我逃开时落下的斗篷。先生们,这就是前前后后所有事情的真相。”
“呃,我没有权力评判您。”老人在福尔摩斯写好的声明上签字之后,福尔摩斯说道,“我只是希望,我们永远也不要面临这样一种犯罪的诱惑。”
“我也这么希望,先生。那么,您打算怎么做呢?”
“考虑到您的健康状况,我什么也不打算做。您自个儿也知道,您很快就得去一个比巡回法庭还要权威的法庭,到那里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接受审判。我会留着您这份自白,如果麦卡锡被判有罪,那我就不得不使用它。如果情况并非如此,我就不会让任何人看见它。还有,不论您活着还是死去,我俩都会替您保守秘密。”
“那么,咱们就此别过。”老人十分郑重地说道,“将来的某个时候,你们两位也到了行将瞑目的时刻,想到自己曾经让我安心瞑目,一定会觉得更加安心的。”说完之后,他一瘸一拐地走出了房间,高大的身影颤颤巍巍,摇摇晃晃。
“愿上帝保佑我们!”沉默良久之后,福尔摩斯说道,“凡人不过是凄惨无助的蠕虫,命运为什么要这样作弄我们呢?以前我从来都没听说过这样的案子,所以从来都不会去想巴克斯特的那句名言,从来都不知道感叹一句:‘要不是上帝的恩宠,上刑场的就会是我,歇洛克·福尔摩斯。’”
收到福尔摩斯草拟并交给辩方律师的几份有力的抗辩意见之后,巡回法庭将詹姆斯·麦卡锡无罪开释。跟我俩见面之后,老特纳又活了七个月,现在则已经离开了人世。各方面的情况都表明,两个老冤家的儿子和女儿很有可能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,同时又对曾经罩在他们头上的那片阴云一无所知。